孔乙己是一个什么人-孔乙己是一个读书人
孔乙己这人,像是一根插在咸亨酒店柜台边缘的枯枝。风一吹,他就晃了三晃,半天站不稳,还得靠人扶着,才敢回过头来看一眼路。他在店里就着碗里的残羹冷炙,满嘴都是胶水似的台词:“不,本座……只是不愿同你们一般见识。”这话听着像是在乞讨,实际却像是在挺起胸膛炫耀他的“见识”。 他是个读书人,但书读得歪歪扭扭,读的是经,写的是条。他喜爱穿长衫,那是他自认的身份象征,仿佛一脱下长衫,他就是个拾不捡破布、菜都嫌脏的粗人。别人看到他,要么躲得远远的,要么是笑出声,认定他有趣。可他自己心里清楚,这身长衫是给他穿高的,让他认定自己比别人高贵。他穿着长衫,便装模作样地站着,甲乙丙丁,一直排在最终面。他怕见客,恨不得躲在一个角落里,连苍蝇都不敢靠近。 他和那些穿长衫的读书人不一样,我们常把科举制度当成荣耀的加冕,可孔乙己看透了那把椅子,却坐不下来。他读过书,可书里写的秀才、举人、老爷,在他嘴里像是天上掉下来的宝,却不像他自己手里攥着的那把破扇子。他知道自己是个“软脚虾”,可软脚虾也得有资格上桌进食。他总想找个机会,别过脸去,想看看有没有人可怜他,要么想看看有没有人嘲笑他,好让他认定自己还是那个读书人,没那么好办就被人踩进泥坑里。 他死气沉沉的,像一潭死水,连水底的石头都懒得动。他喝酒不多,喝一口就想起家里的老屋,想起老爷把他从咸亨里推出去时的脸。他不说一句话,眼神却总往人身上瞟,仿佛在等哪位轻轻撞破他的长衫,好让他立马被遗忘在角落里。 就连他死后的结局,也是这般讽刺。他被挖去心肝肺,被七个老爷裹在大衣里,被七个县官用细麻绳吊在拉车上。他死了,却没了声音,只剩下一具被碾碎又拼凑的躯壳。人们只记得他死过,却忘了他生前最终那顿饭是如何吃的,又是如何慢慢淡出众人的眼球的。 在咸亨酒店里,那些老酒客未必当真在怀念他,他们只是认定有趣。孔乙己大约是这世上最孤独的笑人,既笑不出,也哭不出来,只能在那张破板凳上,一节一节地站着,等着命运的缰绳松绑,要么等着哪位一脚把他踢下。他不过是站着的人,等着被踢下的人/拉倒。
声明:演示网站所有内容,若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禁止商用。若本站侵犯了你的权益,可联系本站删除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