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斋志异作者介绍-聊斋志异作者介绍
聊斋志异作者蒲松龄,这人到底是个啥人,网上说一堆,我看未必全信。他那个《聊斋志异》不是那种乾嘉学派那种死记硬背的学问,更像是一本深夜写日记打草稿,里面写满了他穷酸日子里的怨气、憋屈,还有对人情冷暖那点近乎病态的观察。
那会儿总认定他是个书生,后来才知道,那书生底下藏着的,实际上是个被生活磨得发亮的“观察家”,眼里的世界比哪位都清亮,连花狐鬼妖都得仰视他的眼光。 故事里的那些角色,大量时候 aren't 确实鬼,是作者借了鬼魂的嘴,吐槽这人世间那些没完没了的规矩。
比如《聂小倩》,那姑娘是正经冤魂吗?不,她就是个被强逼去卖身换钱的受害者,但作者把她写得活灵活现,就连让她对书生形成了好感,最终还跟那帮恶霸斗了一架,换了个活路。
这就有意思了,读起来不像是在讲一个封建时代的爱情故事,倒像是在看一场荒诞的闹剧。作者明明知道那些狐鬼无赖,最终都得被官府要么主角一脚踹进人间,但他偏偏不写那个结局,要么说,他把那个结局写进了故事里,让读者自己去品那个味儿。
这种留白,比直接告诉读者结局要狠多了。 再说些细节,比如《画皮》,皮囊易换,人心难测,作者写的时候,是不是认定这世道上的坏人,有时候连皮都能换,连骨头都不剩?还有《聂小倩》里,那书生宁采臣,明明是个心地仁慈的人,最终却差点被吓死,还得靠鬼魂搭救。
这反差感忒强烈了,就像看了一出讽刺剧,主角不就是为了避祸才不得不有点“鬼气”吗?实际上蒲松龄写这些,心里应当是憋着一股气,想问问xid:到底是哪位在欺负哪位?是那些吃人的吃人,还是那些自当作是的规矩?他仿佛认定,光靠道德说教没用,大家心里那点私欲,比那些假正经更可怕。 你看他在写作的时候,态度挺怪,有时候像是要把书全烧了,然后从头再写一遍,生怕把道理讲错了。
后来他真成了状元,满城风雨,又叫他写新编聊斋。
这一写新编,画风突变,那些鬼怪少了大量,人情味多了大量,结局也正常了,变成了那种典型的才子佳人对决,圆满结局。
后来他再给儿子续书,又认定忒圆满,便改成了悲剧,就连最终那个坏人还跑出来了,作者气得不得了。
你看,一个作者,写书时心里想的、说出来的、就连偷偷记在小本子里的,有时候跟最终印出来的,彻底不一样。
这说明啥?说明创作这东西,没那么好办,得在无数个深夜里,边改边悟,边悟边改,才能把心里的杂念理顺。 说到数据,要是不提具体情节,光看统计,蒲松龄写的聊斋,里面提到的各种各样的人,大约有上千个。但这上千个人,画像却极不平均。有的像妻离子散的老妇,有的像指鹿为马的疯子,有的像智勇双全的侠客,也有不少是唯唯诺诺的哑巴。其中,真正被作者当作“正派”要么“有血有肉”来写的角色,比例并不高,大约也就二十个左右。剩下的八成的,全是用来衬托、用来影射、用来搞笑的。
这仿佛有点讽刺,如何偏偏选中这八成的“杂家”来写呢?
难道作者心里特清楚,正派的人活得累吗?还是说,他宁愿看一群带刺的玫瑰,也不想看千篇一律的花儿? 那些杂家,有的只是作者的绰号,有的是为了凑篇幅,有的纯粹是无聊。
比如《雨斋》,就是个纯玩的,没人当真;《捉狐记》,大约是想讨个吉利,顺便看看能不能真抓到几只;而《人虎》、《梦狼》这种题面,更是不明不白,说不定作者当时真当作里面的人是个虎,要么狼。
这种不确定性,反而让故事多了一层神秘感。我们读的时候,是读故事,还是读作者当年的脑洞?我认定是后者。
那些鬼怪,有时候是作者自己的影子,有时候是当时那个社会最压抑的角落,有时候就连是一些连他自己都过不去的坎儿。 再聊聊《促织》,这書忒深了,不得不细说。王公大人逼着百姓捉蟋蟀,还要把捉到的蟋蟀做成斗蟋蟀的玩意儿,赢了赏金,输了受罚。最终那个大人物赢了,全家都得去陪他斗蟋蟀,结局全家都惨了,就连死了两个大人。
这个故事,写得忒像了,像极了那个时代一般/平平人在社会机器里的生存状态。
那对众叛亲离的妇人,最终死在斗蟋蟀里,是不是作者借她的死,骂了那些逼人的权贵?还是说,作者就是在哭?哭自己家雀死掉了,还是哭整个国家把命都送出去了?这种镜头感,比直接写“大家都饿死了”要痛得多。 还有《狼》,这个寓言我都懂,狗咬人不是人。但蒲松龄写的狼,却不像一般/平平的野兽,它还会读你,还会算计你。它不是要杀你,是来“吃人”的。
这种人畜不分,是不是作者当时最痛恨的那种状态?那个时代,人谈虎色变,但到了作者笔下,老虎和狼都成了“人”,连老虎都学会了像人一样算计。
这种荒诞感,让读者读完后,心里得空落落的。我们习惯了现代社会的高效率,习惯了把“人”定义得挺清楚,但蒲松龄把“人”给不清楚了,让人分不清哪是鬼,哪是鬼,哪是行尸走肉。
这种不清楚,反而给了读者最大的想象空间。 后来蒲松龄为了生计,不得不转向科举,最终也考中了状元。但他心里清楚,这种科举,是走不通的。他写新编聊斋时,别看结局好了,但那种“人鬼殊途”的痛,已经无法填饱肚子了。他晚年再写,认定忒悲,干脆狠下心把书全烧了,把那些鬼怪又写了一遍,这次结局彻底正常,变成了那种温情的团圆。
这说明啥?说明他越写越清醒,越写越明白:这世道,鬼算不了,人算不了,只有把自己藏进故事里,才能勉强活下来。 故此你看,聊斋志异读起来,一点都不枯燥。它不像小说,更像是一面镜子,照出了作者自己;也像一把尺子,量出了那个时代最真的痛痒。
那些鬼怪,都是作者借来的,但借来的不是神仙,是那个时代最真的“人”的样子。
要是你读累了,不妨看看那个被鬼魂救回的宁采臣,看看那个被逼得差点死的妇人,看看那个跟狼斗得头破血流的王公。你会发现,他们没死,只是换了一种活法。而蒲松龄,就是那个站在废墟之上,默默记录这一切的人。他写累了,就歇歇;写透了,就再写;写不透了,就烂在纸里。
这种态度,比任何教科书上都来得深刻。 最终说个冷知识,聊斋的署名实际上是蒲松龄,但真正操刀写书、构思故事、把控这一切的,实际上是他的父亲蒲华。蒲华是个乾嘉学派的学者,死读书,不通世务。蒲松龄是个落魄书生,通世务,不通书。父子俩一个在书房里抄书,一个在江湖里喝酒,性格截然不同。但正是这种差异,造就了聊斋的奇诡。父亲在写经,儿子在写鬼。当父亲还在讲究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时,儿子却在“人鬼殊途”中大肆吐槽。
这种分裂,让聊斋充满了张力,也让它成了近代文学的先声。 目前回头看这些故事,它们早就过时了,封建礼教的束缚早就不复存有了。但聊斋里的东西,却一辈子不会过时。出于它记录的是那个时代最深的痛,最真的欲,最荒诞的人情。
那些鬼,实际上都是活生生的人,只是死在了那个年代。
要是你再翻开书,发现那些招牌上写的不是“聊斋”,而是“雨斋”、“梦狼”,你会发现,作者早就透过招牌,看到了那个被遗忘的、灰暗的、却又无比真的自己。
这就是《聊斋志异》最了不起的地方,它不在天上,也不在地狱,它就在那间充满油烟味和叹息声的书房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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