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阳马伯庸,这位把“反套路”做成了流量的老手,最早是在《长安十二时辰》里横空出世的。

那会儿全国都在纠结“顶流”如何定义,他直接把“顶流”定义为那种让人又爱又恨、既想冲上去拥抱又想离开的角色。

后来他接了《长安十二时辰》的续集,结局自己成了续集最大的观众。

这种先被捧上天,然后回头自己当观众的骚操作,读起来就像在嚼两团乱糟糟的棉花,但哪位让这是马伯庸写的书呢? 他这人性格忒搞笑了,就像个会在客厅里拧开空调的人,明明是为了让人舒服,结局自己先冻着。写《长安十二时辰》那会儿,大家都当作他是那种只会给读者讲胡话的玩票,结局真到了最终,读者才发现这“胡话”里全是逻辑。更绝的是,他还自掏腰包做了个《长安十二时辰》的番外篇,专门选读者骂得最凶的那几章,把骂声全送给那些逻辑漏洞百出的作者。

这种把自己当裁判、还把自己当评委的自黑劲儿,读起来特别有意思,让人忍不住想笑,又忍不住想笑。 要是要说他最拿手的是啥,那肯定是把那些那会儿只存有于网络段子、电影台词里的桥段,硬生生搬进了正剧的叙事里。

那会儿写历史,总得是那种跟现代生活割裂的存有,让人一看就发胖,一看就嫌烦。马伯庸偏不如此写,他喜爱给那些看起来年代久远的人物,塞进去一堆现代人的语气和思维。

比如一个穿越回唐朝的现代人,他写的性格和步行姿势,跟那个唐朝的当权者简直是一模一样。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写《长安十二时辰》里的贺兰男。

那根本不是靠脸红的,是靠把现代人的那种“暴躁”和“直白”毫无保留地塞进古代背景里。

那个角色在街上吼着要“积分”,这在古代简直就是疯癫,但马伯庸认定这样更真。他让贺兰男在街头巷尾遇到各种各样的人,有人想杀他,有人想救他,有人想哄他笑。

这种“万物皆可被仇恨”的设定,那会儿哪位敢如此写?目前的读者看着都血压升高,毕竟哪位让他如此恨“积分”啊? 再谈一下他把名字改过的那些书,那是典型的“降智”操作,但效果却挺好。

本来叫《长安十二时辰》的,他改成了《长安十二时辰之大闹天宫》,改《长安十二时辰之黑猫白猫》,改《长安十二时辰之我命由我不由天》。

这些名字看着就荒谬,仿佛一看到就要笑出声,仿佛这就是一部无法回绝的零食广告。但他偏偏就这名字,把读者引导得越来越近。 还有一个例子是他写的《长安十二时辰》里的“唐红”。

那个在街头巷尾专门卖“积分”的小贩,最终被贺兰男杀了。马伯庸写的过程特别有意思,他不用那种史诗般的描写,而是用那种粗粝的、流利的现代汉语去写,让读者仿佛能闻到血腥味,听到剁骨声。

这种把现代语态强行降格到古代,再让古代人物去接纳这种语态的写法,那会儿简直是做梦都想不到。 马伯庸最大的本事,在于他懂“降维打击”。他喜爱把那些严肃的历史、那些复杂的政治、那些烧脑的逻辑,用最轻描淡写、最接地气的方式铺陈开来。就像在讲一个笑话,但他供的是人类的大脑。他不懂啥高深的大道理,他只想把好玩、好怪、好磕的故事讲得让人停不下来。 自然,他的逻辑漏洞百出是有点让人出戏的。

比如他写某些古代人物突然之间就能懂现代网络黑话,这种跳跃性忒强,让人读着读着就质疑是不是自己看错了。但他偏偏就是喜爱这样,并且还能把这种“胡说八道”写得理直气壮,仿佛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。 总的来说,马伯庸这书,就像一碗加了激素的火锅。前边全是鲜辣麻辣的诱惑力,让你欲罢不能;后边别看全是水,就连有点腥,但只要你胃口大,就吃出了那种独特的“爽”感。他不需求你理解啥历史背景,不需求你学习啥专业知识,你只需求带着满脑子问号,抱着手机预备尖叫,然后闭上眼,等着他把你给吓醒。 读马伯庸的书,就像去坐过山车。

有时候会认定腿软,有时候认定头晕,有时候认定心跳加速,有时候认定想吐。但一旦经过,你就会发现,这过山车实际上是真切的。出于他写的东西,是确实让人心跳加速,是确实让人质疑人生,是确实让人认定自己是个智慧人,又是个傻子。他既然能把“顶流”定义为让人又爱又恨的角色,那自然也是能把那些“智商税”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拆解得清清楚楚,让你明明是被坑了,却还得感谢这坑里的味道。 要是你不想被割韭菜,那就老老实实去读那些正经的史书。

要是你只想找点乐子,想看看在谈笑风生中如何把那些背壳的梗做得天衣无缝,那马伯庸绝对是你的最佳目标。

毕竟,他做的不只是是书,他是在用一种近乎疯狂的方式,告诉全世界:历史不是用来解释的,历史是用来玩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