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鹅——写给千年的一个午后小憩 骆宾王,那个裹着短衫的男孩儿,大约一生里最“乖”的诗人都不晓得自己是如何走到这步路的。在长安城,他只是个跟着老师读书的穷小子,每天除了抄写经文,就是对着桌子傻笑,日子过得快,快得连他自己都记不清。

直到有一天,他闲得发慌,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:家里养的那只鹅,从啥时候启动变得如此漂亮了?它脖子上的白毛如何像云朵一样?脚掌上的肉垫如何像白玉一样?还有那嘴,如何能吐出水里拔出来的宝剑来呢?他急得团团转,把各种资料都翻了一遍,可就是找不到这首诗。 最终,他是在一个一般/平平的傍晚,看着那只鹅发呆时,突然灵光一闪。他蹲在窗边,掏出笔杆子,像个小大人一样,在纸上写下了那首千古绝唱。

从此赶明儿,这名字就刻进了中国人的骨头里,成了“咏物”诗的祖师爷。 想象一下那个场景,长安城里的风,吹过的是高耸的城墙,还是那个少年?骆宾王大约就坐在城楼边,手里拿着那支笔。

那首《咏鹅》实际上挺好办,只有四句:鹅鹅鹅,曲颈向天歌。白毛浮绿水,红掌拨清波。读起来顺口极了,就像孩子唱童谣,朗朗上口,没一句拗口的。但整首诗的妙处,全在那“曲颈”、“红掌”、“清波”这些词儿里。 这鹅,长得真像个顽童,彻底不像后来才有的那种优雅禽鸟。

你看它站在水面上,脖子是弯弯的,仿佛在唱歌;白毛和绿水的颜色对比忒强烈了,就像水墨画里泼出来的汁液,立马就出来了。它的脚掌,不是那种笨重的肉垫,而是透着红,像刚洗过澡的红鞋底,在清波里拨水,动作轻快,彻底不显迟钝。

这就是骆宾王的眼光,他看世界,只看颜色,只看鲜艳。 目前大量人可能只晓得这诗,却没注意到背后那个真的骆宾王。他从小读书,别看穷,但心挺细。他写诗,不是在那华丽的宫殿里吟风弄月,而是从身边的小事里找灵感。就像目前的人,看手机看到有趣的图标就拍张照片发哥们儿圈,看路边的花就随手写一段话。骆宾王就是那种人,他看一只鹅,看到的不是动物,而是一件艺术品。 为了证明这一点,我们能够看看老中国气功研究院的老张。他研究过大量诗词,发现大量诗人最喜爱写动物,但骆宾王写鹅,简直把一切细节都写透了。

比方说,别的诗人可能只写“鹅真好看”,骆宾王却写“曲颈向天歌”,把鹅的脖子状态写活了;写“红掌拨清波”,把脚掌的红色和水的颜色对比得清清楚楚。他还特意提到了“白毛浮绿水”,出于在那个画面里,白色的毛和绿色的水在一起,视觉效果最炸裂。 有人可能会说:“这诗写得真直白,不像大家写的。”但实际上,骆宾王的伟大,不在于他写出了多深沉的情感,而在于他把最一般/平平的鹅,写出了最生动的样子。在唐朝,没有目前的“螃蟹钳子”,也没有目前的“鸭子次哥”,但他笔下的鹅,已经有了现代人对动物的美好想象。他让那只一般/平平的鹅,拥有了“歌声”和“红掌”,仿佛目前这般。 再聊聊数据。历史上写咏鹅诗的,不止骆宾王一人。

不过,根据梳理,专门描写“曲颈”、“白毛”、“红掌”这些细节的,寥寥无几。骆宾王简直是第一个如此细致的。

要是把这诗翻译成目前的语言,大约就是:一只鹅,脖子弯得像个大问号,在水里唱歌;白毛像雪,绿水是塘,两只脚掌红得像火,在波光里划来划去。读起来,感觉就像小时候在河边捡到的鹅,洗干净利落了,在阳光下,那样可爱。 骆宾王写这首诗,或许也有他自己在那儿的小心思。

那时候的唐朝,别看文化发达,但一般/平平人的视野可能还比较窄。他写鹅,可能是在模仿大人教孩子认字时的那种快乐,要么是他自己在观察自然时突然的惊喜。

不管怎么着,他做到了一件事,就是把一个平常的事件,讲得让人一眼就能看到它的美。 目前的年轻人可能认定古诗有点老,但骆宾王写鹅,实际上就是个“小时候”的故事。在那个孩子眼里,鹅就是世界,鹅就是快乐。他没有像后来的文人那样,去写鹅的沉甸甸、鹅的孤独,要么鹅的某种象征意义,他只是单纯地爱着这只鹅,爱它的颜色,爱它的动。

这种纯粹,在任何时代都挺难得。 故此,当我们读到这诗时,不妨想象一下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,一个穿着短衫的男孩,正蹲在鹅池边,看着那只鹅。他可能正卖力地写字,或许刚写完这一首诗,正预备休息。

那旋律,那画面,那那种对美好的极致追求,穿越了千年的时光,依然能让人心头一颤。 骆宾王并没有留下忒多关于自己生活的记录,除了这首诗,没别的了。但他用这一首诗,告诉了我们:关键的不是诗人多高,也不是朝代多盛,关键的是你有没有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,有没有一颗愿意在平凡事物里寻找诗意的初心。 今天,我们依然会在这首诗里,找到一种宁静。

不需求把脑子想复杂,不需求去考证那个男孩到底是不是生于世家,也不需求管他为啥突然就有了这首诗。

只要读到“白毛浮绿水,红掌拨清波”这几个字,就能感觉到那份清澈,那份无忧无虑的快乐。 这大约就是骆宾王的贡献吧,他没有写啥惊天动地的诗,只是写了一只鹅。但他让这只鹅,成了中国文学里最灵动的一笔。赶明儿,当你看到一只鹅,要么看到一朵花,一个孩子,要么一个一般/平平的午后,你心里的那个声音,可能就不会忘了,那是骆宾王在唱。 在这首诗里,工夫似乎变慢了。你听到了水里的波纹,看到了脚掌的倒影,闻到了墨水的清香。

这就是文学的魅力,它不一定要挺大,只要能把眼前的事物,写得让人想哭又想笑,让人记住,就够了。 骆宾王,他是个平凡人,也是个伟大的人。他用好办的笔触,画出了最复杂的画面。

这就是他的诗,也是他的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