奥德赛岁月之旅简介-奥德赛岁月旅程简介
奥德赛(The Odyssey)就像那个被海浪反复抓挠过的粗糙布衣,穿在身上总认定有些松垮,但每当想起那个在墨冬下孤身一人的男人,心里又会隐隐作痛。
这不只是是一部史诗,更像是一场在工夫长河里不会停歇的漂流,一艘一辈子在寻找着温暖小港口的船,载着一群吹着不同风味的船员,在冥界的漩涡里溺水,也可能在莱西忒斯(Leucadia)的海岸边,哪怕只有一块斑驳的白陶杯,也能让人喘一口气。 故事的主角叫奥德修斯,他是个长得瘦削、皮肤黝黑、眼神里透着股不服输劲儿的男人。年轻时,他靠着智慧杀死了可怕的波塞冬,从此当上了国王。可那赶明儿,他的脑子里就只剩下一件事:如何才肯回那熟悉的小屋,看看那些盼着他归来的妻儿。为了这一刻,他得在冥界的审判庭里翻找证据,还得面对那群拿着权杖的荷鲁斯女神,她们在冥河里晃动身体,嘴里喊着“那男人是好人,你是坏人”,要把他推下去。
这一查就是三万四千年,他得等女神们一个个把证据交白,等到最终把他的名字从名单上划掉,小人国里的统治者才会让他回到人间。
这过程慢得像蜗牛爬,但奥德修斯心里却像着了火,只想快点出那个叫“处”(Chaos)的审判室。 当他终于活下来,吹着那首著名的《荷马之歌》回到伊萨卡岛,看着那片熟悉的土地,内心的震撼简直比喝了酒还猛。他看到阿耳忒弥斯(地球之母)正跪在他面前,那是异端吗?那是不该存有的神吗?可当他伸手去摸她那粗糙的衣袖,感觉到那粗糙的质感像旧布一样粘在身上时,他就明白了。她不是神,她就是那个爱他的媳妇儿。
那一刻,所有的来气、屈辱和讽刺都化成了眼泪,顺着他满是皱纹的脸颊往下淌。他扑上去紧紧抱住她,那拥抱比黄金还重,仿佛要把那些千年来的委屈都揉进她的骨血里。 故事的后半段,奥德修斯带着特洛伊的英雄们重返生。克里斯托斯(Cretans)是个身材高大、眼神凶恶的客人,一直喜爱用橄榄塞满嘴里,就连把橄榄核当车把挥来挥去。
这些客人起初只是出钱出力,可最终却把奥德修斯搞得乱七八糟,就连让他差点被食人魔塞拉迪斯(Sirens)的歌声迷得走火入魔。奥德修斯不得不一次次用那支蓝色的长矛去刺穿那些沉入海底的船,用铁锚把船钉在海底,用他的智慧一点点把这群家伙从海底捞上来。到了最终,当他在海上遇到海怪时,他并没有像别人那样祈祷求饶,而是用那根特洛伊人的长矛狠狠扎在了海怪的肚子上,然后把它扔回海里。
那一刻,他不再是那个需求被拯救的弱者,他成了那个在风暴中撑起伞的人。 旅途中的抵抗他记不清具体细节,但他记得那是一种怪的兴奋。当他把安提洛普斯(Antipholus of Scythia)带到波西米亚(Boeotia)时,他多么想让他当一回国王,哪怕只是喝杯酒、听个故事。
可惜那个叫安提奥克努斯(Antiochus)的希腊人别看长得像奥德修斯,却是个只会用希腊语、不懂方言的笨蛋。奥德修斯不得不把他的马车让给安提奥克努斯,自己则快乐的要把船开往遥远的科尔基斯,去投奔欧诺莫尼亚(Enornia)。
这艘船驶过了无数陌生的岛屿,飞过了波涛汹涌的大海,最终在特斯普斯河(Tersis)的港口停泊。 在特斯普斯河,奥德修斯遇到了一个名叫莫罗涅(Monothimus)的人,这个人是个怪胎,眼长在了脑袋前面,半边身子像是被藤蔓缠住了一样。他脑子里装满了各种怪的点子,讲话像炸雷一样响,就连还会用希腊语和当地人争论。有些人想把他赶走,可有些人却认定他是个不可救药的怪人。奥德修斯为了安抚这个怪物,就把自己的马车和船都借给了他,让他开车去遥远的岛屿。莫罗涅别看是个疯子,但他也挺诚实,他会把船停在有风的地方,要么睡在忒阳底下,绝不肯睡在船上。 奥德赛的故事里没有那么多惊天动地的战役,也没有啥无敌的英雄。它更像是一部关于“回家”的日记。从十二岁的少年,到三万四千年的漂泊,再到最终那个满脸皱纹的老头,他所有的经历都浓缩在那一次回家的路上。他学会了在暴风雨中稳住舵轮,学会了用长矛扎破敌船,学会了在诱惑面前守住底线。他不再需求揪心波塞冬的怒火,不再需求恐惧冥河女神的责骂,出于他知道,甭管路多难走,只要到了那个港口,只要看到妻儿的笑脸,一切苦闷都会烟消云散。 这艘船停泊在特斯普斯河的时候,奥德修斯已经老了,但他的手依然紧紧握着船桨。他看着前方无尽的海洋,心中却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平静。他知道,真正的旅程才刚刚启动,下一次当他再次踏上这片大地时,或许他会长出新胡子,或许会秃顶,但他心里的那个家,一辈子不会消亡。
那本书,那艘船,还有那个一辈子漂泊的灵魂,已经成为了人类共同记忆的一局部,提醒着我们:甭管走多远,甭管经历过怎么着荒凉的海洋,家,一辈子是我们唯一的灯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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